基本:对上欺骗,博取信任;对下隐瞒,掩盖真相。
古义:原作依附谄事君主或上司,蒙蔽诬陷同僚或下属。
今义:后来指对上欺骗,对下蒙蔽。
如曰不可,合正典刑,欺上罔下,是某之罪。
唐元结《与李相公书》
1、卢相欺上罔下,倚势害物,天道昭昭,行当南窜,未亡闲庶见于此,以快宿憾尔。
宋王辟之《渑水燕谈录·杂录》
2、顾乃终日报捷,图画贼形,伪言被擒,一有蹉跌则委过它人,欺上罔下,罪不容诛。
清严首昇《拟上某相公书》
3、问:“《左传》载卜筮,有能先知数世后事,有此理否?”曰:“此恐不然,只当时子孙欲得僭窃,故为此以欺上罔下尔。”
宋朱熹《朱子语类》卷八三
4、忝官尸禄,欺上罔下,是臣之罪。
唐元结《奏免科率状》
5、深欺上罔下,帅兵伐之,经过八番,纵横自恣,恃其威力,虐害居民,中途变生,所在皆叛。
明宋濂《元史》
6、而深欺上罔下,经过八番,纵横自恣,中途激变,所在皆叛,既不能制乱,反为乱众所制,人饥势蹙,退走致败,丧兵十八九,弃地千余里。
明胡粹中《元史续编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