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:人家丢弃的我要。指商人抓住行情时机,获取丰厚利润。也表示自己的选择与别人不同。
古义:原指廉价收购滞销商品,待机高价售出以牟取利润的一种生意经。
今义:后来用“人弃我取”,多表示自己有独到的志趣,见地与众不同。
白圭,周人也。当魏文侯时,李克务尽地力,而白圭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。
西汉司马迁等《史记·货殖传》一二九
1、古之君子,事至而名随,人弃我取,自谦之道也。
元袁桷《清容居士集·二〇戆庵记》
2、沈先生搜集器物的原则是“人弃我取”。其实这种竹胎的,涂红黑两色漆,刮出极繁复而奇异的花纹的圆盒是很美的。
当代汪曾祺《星斗其文,赤子其人》
3、二妖道:“弥君嫌他新留几根须儿,所以不喜。那知我二人因他须儿过少,也不慊意,他如满部胡须,抑或络腮,我倒喜的。”少年男妖道:“这却为何?”二妖道:“这叫作人弃我取。”
清李汝珍《镜花缘》四五回
4、但不知此种玉米是用手工剥掉的呢,还是用牙齿去咬的?——想到我们中国人最善于人弃我取,那么大概齿咬是更近于实际罢。
现代茅盾《某镇》
5、父亲说:“人弃我取,实在取暖。”
当代张晓水等《回忆父亲张恨水先生》
6、众所竞趋处,一罅万夫夺。惟兹文字缘,无人问阡陌。……人弃我所取,正是巧贪得。
清赵翼《瓯北集·三一·寓斋独坐作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