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:用功劳来弥补过错。
大理卿许季同,任使于翚、韦道冲、韦正牧,皆以犯赃,或左降,或处死,合考中下;然顷者陷刘辟之乱,弃家归朝,忠节明著,今宜以功补过,请赐考中中。
晋刘昫等《旧唐书·李渤传》
1、追悔既往,洗心自新。虽失之于壮齿,冀收之于晚节。以功补过,过落而功全;以正易邪,邪忘而正在。
宋张君房《云笈七签》卷九十三
2、昔曹沬三北而收功于柯盟,冯异垂翅而奋翼于渑池,皆能因败为成,以功补过。
唐房玄龄等《晋书·刘琨传》
3、[李]平奏处亮死刑,太后令曰:“亮去留自擅,违我经略,虽有小捷,岂免大咎!但吾摄御万机,庶几恶杀,可特听以功补过。”
北宋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梁武帝天鉴十五年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