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:用大义割断私恩。指秉公行事,不徇私情。
凡所以立品设状者,求人才以理物也,非虚饰名誉,相为好丑。虽孝悌之行,不施朝廷,故门外之事,以义断恩。
唐房玄龄等《晋书·刘毅传》
1、伏惟陛下知理国之重,顺人心之切,以义断恩,从宜无改。
五代刘昫、赵莹等《旧唐书·苗晋卿传》
2、周公于三叔之叛,有大不忍于中者。特以社稷安危所系,不得不以义断恩,而深幸蔡叔之有子,可以展其亲亲之谊。
清张英《书经衷论》卷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