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义:原指封建统治阶级利用其他民族、国家之间的矛盾,任其互相攻伐,以削弱其力量。也指军事上利用这一股势力抵制、削弱另一股势力。
夫卑身以事强,小国之形也;合小以攻大,敌国之形也;以蛮夷攻蛮夷,中国之形也。
西汉晁错《上书言兵事》
1、议者咸以羌、胡相攻,县官之利,以夷伐夷,不宜禁护。
南朝宋范晔《后汉书·邓训传》一六
2、(耿秉上言)今幸遭天授,北虏分争,以夷伐夷,国家之利,宜可听许。
北宋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汉章帝章和二年》四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