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:别人侵犯、欺侮了自己也不进行报复或不予计较。是儒家所提倡的恕道。
曾子曰:”以能问于不能,以多问于寡;有若无,实若虚,犯而不校——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。”
春秋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《论语·泰伯》
1、故远绝荣利,知争竞之遘灾也;故犯而不校,知好伐之招怨也。
晋潘尼《安身论》
2、夫厚性宽中近于仁,犯而不校邻于恕,率斯道也,怨悔曷其至乎!
南朝宋范晔《后汉书·卓茂传论》二五
3、士有梗概简缓,言希貌朴,细行阙漏,不为小勇,跼蹐拘检,犯而不校,握爪垂翅,名为弱愿,然而胆劲心方,不畏强御,义正所在,视死犹归,支解寸断,不易所守,盖难分之七也。
晋葛洪《抱朴子·行品》
4、有江州王寅者,清静寡欲,忠信好义,犯而不校,久与之游,见其学行日进,不闻其有过也。
宋黄庭坚《与马忠玉书》
5、“犯而不校”是恕道,“以眼还眼以牙还牙”是直道。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:不打落水狗,反被狗咬了。
现代鲁迅《坟·论“费厄泼赖”应该缓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