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:做事或帮助人一分钱都不要,不计报酬。
1、有羡银万金,例为督抚及守用者,继鲁分毫不取,督抚欲取之,亦不与也。
明谢肇淛《滇略·献略》
2、祖父所遗房产,不下三四千金,既已分毫不取,岂自己行囊亦舍去也。
清沈复《浮生六记·坎坷记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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