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义:原指把道路按直行线一分为二,各走属于自己统辖的路。
今义:后用来泛指按照不同的目标或志趣,各走名的道路或各奔各的前程。
尔情深巩、洛,予念返渔樵;何因适归愿,分路一扬镳。
南朝梁何逊集《(南朝梁)何逊集·一·夕望江桥示萧谘议杨建康江主簿》
1、(志)为洛阳令,不避强御,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,俱入见,面陈得失……高祖曰:“洛阳我之丰、沛,自应分路扬镳。自今以后,可分路行。”
北朝北齐魏收《魏书·元志传》一四
2、若夫马史班汉述帝称纪自兹厥後因相祖习及陈寿所撰名之曰:志总其三国分路扬镳唯何法盛。
北宋王钦若、杨亿等《册府元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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