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:盗窃自己所负责看管的公共财物。
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。
东汉班固等《汉书·刑法志三》
1、如罪应加者,必赃满数乃坐。如监守自盗,赃至四十贯,绞。若止三十九贯九十九文,欠一文不坐也。
清张廷玉等《明史·刑法志一》
2、监守自盗王家财物,亦同官物之罪。
唐长孙无忌《唐律疏议》卷一九
3、监守自盗者必诛,挪移假借者必戮,是在今日亦足以救弊扶衰。
近代章炳麟《记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》
4、假公济私,移私作公;监守自盗,执法犯法;多吃多占,不退不还。这是自私自利的官僚主义。
现代周恩来《反对官僚主义》
5、于是他们绞尽脑汁想出了这个监守自盗后报假案的办法。
当代李国生《假案》
6、总之少了谷石,却无案卷可凭,这就是监守自盗的匮空。
清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九十四回
7、前周国公库中失去器械,众言官责以失检点,,而复规以监守自盗,尽公非为私也。
明方汝浩《禅真后史》